ATEX,取自法語 “ATmospheres EXplosibles”的縮寫,是“爆炸性環境”的意思。
ATEX指令于1996年3月被引用到歐盟成員國法律,自2003年7月1日開始ATEX強制執行。所有投放到市場和投入使用的用于潛在爆炸性環境的產品,必須遵守ATEX制造商的指令(不含指令中規定除外的產品)。目前的ATEX指令已經更新為2014/34/EU。
ATEX防爆認證是指歐盟用于爆炸性環境的電氣、非電氣設備按照歐盟2014/34/EU指令相關標準經過一系列的測試過程。測試合格的產品會在產品上印上正六邊形的ATEX的標志,標明該產品已經符合ATEX指令的要求。
我們知道,取得ATEX防爆認證的產品都會在產品上印上ATEX的標志,怎么理解ATEX防爆標志的意義呢?
1.CE 字母是代表產品符合CE法規的要求,ATEX實際就是CE下面的一個指令。
2.CE后面的4個數字,是歐盟的NB機構公告號,代表發證機構在歐盟已經備案,此公告號可在歐盟查詢。
3. 六邊形里的Ex, 防爆產品的標志,Explosion的縮寫;
4. Ⅱ 代表設備的組別,即產品的使用區域為Ⅱ類,一般分為“Ⅰ”,"Ⅱ"和“Ⅲ”,"Ⅰ”代表礦用環境下使用的設備,“Ⅱ”代表非礦用環境下的氣體,“Ⅲ”代表非礦用環境下的粉塵環境;
5. 2代表設備的使用類別(Zone1),
6. G代表氣體環境;
7.Ex 為防爆標識;
8. d表示防爆類型為隔爆型;
9. ⅡC 表示氣體環境下的氣體為氫氣;
10.T4表示溫度,表面溫度為135度;
11.Gb, 表示設備的保護等級(一般只用于1區和2區的環境下)